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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他,余小草龇牙一笑,道:“小郡王,你的鼻子堪比汪星人,知了猴刚炸好你就循香而至!”
朱俊阳要知道汪星人是什么的话,一定暴跳如雷,竟然把英明神武的他,跟只会吐舌头摇尾巴谄媚无比的犬类相类比,真是大大的不敬!好在他的注意力大部分都放在了焦香无比的知了猴上,忽视了“汪星人”的含义。
在厨房里帮忙的小莲和刘燕儿,每人端了一盘口味不同的炸知了出来,放在餐桌上后,道:“你们先吃,我去给大舅妈表姐送些过去,让她们也尝尝。”
养猪场有简易的厨房,平时小莲跟大舅妈她们在那边开火,家中做了好吃的,也会给她们送些过去。养猪场的猪崽子,因着食物充足,加上余小草定期给它们补充淡灵石水,个个身体倍棒,胃口极佳,长势喜人。最先抓回来的那批猪崽子,四个多月已经接近百斤了,跟吃了“四月肥”似的。
刘燕儿也给隔壁钱家送了满满一盘炸知了,毕竟昨天人家钱武姐弟也是贡献了两罐子知了猴的。钱武回去的时候一只都没带走,就打着这主意呢。谁叫小草做饭好吃呢,带回去他娘毛氏又不会弄,即使会弄也舍不得费油去给他们炸知了当零嘴。不能不说,钱武这家伙,平时看着没啥心眼似的,鬼点子多着呢!
余家院子里,帮忙采摘蔬菜的闺女媳妇都来了,闻着香味有平日里跟柳氏关系不错的媳妇,笑道:“大海嫂子,你小闺女又捣腾出什么新鲜吃食了,香得我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柳氏拨出一些放在一个小盘子里,端过来请她们品尝。刚刚经历过灾年,知道食物可贵,那媳妇顶住了香味的引诱,摇头道:“大海嫂子,你可千万别把我们肚子里的馋虫勾出来,它要是闹腾了苦得还是我们。赶紧端回去,不知道这么香的美食在面前,对我们是酷刑般的煎熬啊!”
柳氏笑瞪了她一眼,道:“馋虫被勾起来也没事,又不是什么金贵玩意儿。听到树上蝉的叫声了吗?这些就是蝉刚从地里爬出来,还没脱壳的幼虫,晚上林子里一捡一个准儿,回来洗干净用盐腌一下,煎熟了就能吃!”
去年的蝗灾,从余家放出了蝗虫能吃的消息,几乎家家都抓了不少回去当饭吃,省了不少粮食呢。蝗虫用火烤一烤都吃了,还怕什么知了幼虫?
那媳妇子见食材不金贵,便不再客气,捏了一个填入口中,顿时一种异样的鲜香在口中崩裂开来,比过年的时候炸的小鱼还要好吃!她眼睛一亮,笑容满面地道:“味道真不赖,晚上让我们当家的带着几个孩子也去逮一些回来,煎出来给小兔崽子们解解馋。”
其他几个姑娘媳妇也放弃矜持,一人尝了一个,晚上捉知了猴的队伍又壮大了不少。柳氏在让她们多尝一个,她们却是不肯了。余家刘家人加起来十几口,几个孩子能抓多少知了?人家都不够吃呢,她们就是再想吃也得控制一下了,哪能跟孩子们争口吃的?
更何况阳郡王还在呢,他现在可是唐古凌驾于县令之上的存在,整个唐古十村八乡都是人家的封地,她们也就是他的属民,至少在郡王面前留个好的印象吧?
她们所顾虑的阳郡王,却隐含着吃货的本质,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几种口味的炸知了上。他最爱的居然是麻辣口味的,不光有金黄的色泽,外壳香脆,里面鲜嫩,干香味美,麻辣的口感,仿佛嘴巴里每一个味蕾都在跳动,让他一个接一个,根本停不下来。
不得不说,皇家人似乎都有吃货的基因,太上皇是个资深吃货,阳郡王也不遑多让。不知道皇上在他喜欢的美食面前,是不是也褪去尊贵雍容的武装呢?余小草在心中yy着。
朱俊阳一直在余家磨蹭到吃过午饭才回去,昨天小白猎到的野兔,中午的时候成了余家的盘中餐。吃饭的人多,余海又杀了一只自家养的兔子。
宰杀外面猎来的野兔时,余家的宠物小狍子,还能欣然围观,在旁边跑来跑去好不欢快。可当它看到余海从它平时的小伙伴中,挑选了一只,利落地抹了脖子扒了皮后,吓得躲在余小草的屋里瑟瑟发抖,就连它最爱的灵石水拌青草,它都一口没敢吃,生怕主人像对待那只兔子一样,把它宰了炖汤喝。
也不知道这只小狍子是不是喝多了灵石水,发生基因变异,自从三年前被带回余家,就再没长过个头,保持着没满月的小狍子体型,瘦瘦小小的一只,现在抖得仿佛寒风中的落叶似的,看上去可爱又可怜。
等余小草发现小狍子两顿没吃饭,缩成一团没精打采的小模样,以为它病了呢。经过小补天石一提醒,才知道这家伙被吓坏了,忙抱在怀中安抚着:
“小不点,别怕!没有人会吃你的,你这么小,身上没二两肉,杀了还不够塞牙缝的呢。我向你保证,没有我的允许,家里没有人敢动你的!!不过在外面,你可得把眼睛睁大点儿,小心被别人抓去熬汤!!”
小狍子似乎很清楚小主人在家中的地位,她说没人动它,那它在家中肯定是安全的。至于外面,它才不会让陌生人近身呢,它现在跑步的速度像风一样,连小黑和小白都追不上它,谁还能逮得住它?不过,往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小狍子见了余海,都会绕道走,生怕他看自己不顺眼,把它给宰了。
转眼间,到了秋收时节。朱俊阳跟着余海父女又来到了余家的庄子上,庄子后面小山上的草木开始渐渐转黄,偶尔一两株枫树,在金黄翠绿之中显示出它耀眼的风采。地里的豆荚金黄,饱胀得仿佛要被撑破肚皮似的,田里收割的佃农们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
庄头王茂才脸上挂着发自内心的的笑容,陪在东家父女身边,解释道:“往年我们也种过大豆,结出来的豆荚只跟拇指差不多长短,今年的豆荚比中指还长,而且豆粒比剩的种子要大上一圈。保守估计,这大豆亩产要比往年翻一番!”
种大豆虽然余小草并没有刻意去给佃农们育种,可夏天的时候雨水不算很多,勤劳的佃农们怕黄豆减产自家受损失,同时也怕东家对他们能力产生怀疑明年不佃给他们地种了,都卯足了劲儿地伺候庄稼,挑水浇地除草捉虫,做起事来一丝不苟。井水里有灵气,浇灌出来的大豆自然产量比较高。
在地里奋斗了四五天,家家的大豆都颗粒归仓。过秤一称,最好的人家亩产竟然达到了四百斤!黄豆的产量低,是庄户人家不愿意种的主要原因,往年最好的时候亩产才不过一百六七十斤。可现在,产量何止翻了一番啊!最差的人家,亩产也达到了三百斤左右!跟小麦的产量差不多了!!
本来对东家女儿要求种黄豆不看好的佃农,此时心服口服。跟着新东家后,除了第一年的灾年,春季和秋季都获得了大丰收。佃农们觉得是东家的气运旺,所以带动了庄子的运势。以后跟着东家,绝对能吃饱穿暖奔小康……
朱俊阳买的田地,离余家的庄子不太远。他准备秋收后,把田地换到跟余家相挨着,这样余小草帮他照顾起来,就方便多了!是的,阳郡王对种田几乎一窍不通,他让派过来的管事,有什么事就去请教余家父女,自己做起了甩手掌柜。
就如收过玉米之后,阳郡王就跑京城去报告好消息去了,那八百多亩地的耕种播种管理……都是管事的和余小草共同决定的。有余小草在,他肯定放心,他的地产量也绝不会低了!朱俊阳就是有这样的信心。
果不其然,这八百多亩地平均亩产三百多斤,说出去估计没人能信!他让管事的做好详细的记录,自己整理成折子,让人快马加鞭送往京城。
姓杨的老狗,你不是说玉米的丰收跟余家跟余小草没有关系吗?马上用数据打你的脸!亩产三百多斤的黄豆,你见过吗?京城皇庄上也种了几十亩黄豆,产量要是能比得上爷买的八百亩地,老子郡王的封号拱手相让!!
第三百五十三章开店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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