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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陈弯腰伸手下去捡,不料,他看见打火机的旁边躺着一只手。
灯光虽暗,可这人手还是分得清的。
小陈慌了,但他还是壮了壮胆子,尝试用打火机在上边用力地顶了一下。
结果,这只手被极为轻松地压扁了,就好像里面没有骨头。
小陈有点明白了,他索性亲自用手去捏了捏。
害,原来是个硅胶制品。
因为好奇心驱使,他现在想把这个玩具整个给拉出来。
谁晓得,刚一用力,手臂便被拉断了。
与此同时,从里面淌出了一大滩绛紫色的黏液。
是,是血吗?
小陈再次慌神地想,但又好像没有闻到腥味,反而传来一股熟悉的香味。
于是,小陈伸出一根手指放到地板上蘸了蘸。
接着,又凑到鼻子下方闻了闻,最后干脆尝了一口。
嗯!酸甜可口,好像是蓝莓果汁。
小陈终于舒展眉头露出微笑。
可不知怎么回事,突发觉得自己的舌头越来越麻,渐渐地,连呼吸都不顺畅了。
糟糕,小陈忘记自己对蓝莓过敏了。
“哐当”一声,整个人应声倒地。
大概十分钟过后,躺在地板上早已经休克失去意识的小陈的衣服上,一颗接着一颗地生出了新鲜的蓝莓。
……
ok,段子讲完了。
这种类似的短篇故事就是我对于小说产生兴趣的启蒙读物,大概是初中,除了看欧亨利,还会买一些闲书。
比如《故事汇》,还有一个叫《猛鬼故事》的杂物。
当时看着觉得很有意思,毕竟在上课时间看课外书能享受双重刺激。
万一被老师发现,那就更t刺激了。
等到了高中,短篇小说已经无法满足我了。
15岁时无意中看到了钱钟书的《围城》,彻底激发出了我的创作欲。
之后又看到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决定也效仿写一本20万字左右的言情小说。
前两年,我在看刘震云的《一句顶一万句》的时候,突然意识到,小说的完全体应该是什么样的。
大概有这两点:
第一,读者在这个故事里找不到讲述者,也就是找不到作者本人,只能看到一个又一个立体的虚构人物。
第二,关于文笔,一本好的小说,整本书不会出现一个成语一句谚语一个别人讲过的段子,所有需要形象生动地描述某人某地某事时,只用纯原创的修辞手法。
这里我可以拿钱钟书的《围城》简单举三个例子:
比如钱老描述一个穿着暴露的美女,他会把这类女人形容成熟肉铺子;
若钱老要描述一个相貌平平无奇的男人,他就会写,这个男人的五官平淡,仿佛用一块热毛巾擦脸便能拂去;
又比如钱老教青春期的男生追女生的最好方式是借书,因为借的时候能见一面,对方还书的时候还能再见一面……
所以如果不能这样写,那作者们所谓的创作就只是在对于前辈们优秀作品的拙劣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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