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暮亭一家一年多以来,没有从清平苑得到任何的好处。林暮亭更是被从实验班踢了出来,沦落到了普通班,清平苑也没有任何作为。
之后林暮亭虽然再进了实验班,却是进的文科实验班,还是林暮亭自己考试考进去的。作为林暮亭的同班同学,林弘方再清楚不过林暮亭上个学期的进步。
在确定清平苑对林暮亭没有任何优待的前提下,林弘方终于腾出手来,收拾这个老是被他爸妈夸奖的,别人家的好孩子了。
只要没有清平苑插手,林暮亭就是地上的一滩泥,任由他是踩是碾。
一见到林弘方这副架势,跟着林暮亭来拿拖把的男生转头就跑了。林弘方可是连老师都惹不起的霸王,现在被找麻烦的又不是他,他跟林暮亭也不是很熟,他犯不着在这里受罪。
林弘方见到那个落荒而逃的小崽子,径直嗤笑一声,“咱们小少爷在实验班里也不是那么受待见啊。来,小少爷光荣升了实验班,咱们还没有好好给小少爷庆祝庆祝了。”
“林弘方,你最好想清楚这么做的后果是什么”林暮亭腿肚子都有些打颤,拿着拖把的手都觉得拿不稳手里轻飘飘的拖把,暗暗把裤袋里的手机按了按,每个说出口的字都用足了力气,再三想了后果,“你们给林弘方做帮凶,有本事一辈子都走在一起。如果有一个落了单,我就是头破血流,也要咬下你们一层皮!”
他不欠林弘方跟这群人任何东西,他凭什么要怕他们,他要坚强起来。
林君绰是那么强大的一个男人,他已经是林君绰的丈夫了,怎么可以跟个软脚虾一样。
他就不信这几个人跟林弘方就是铁板一块,连命都不要,就要听林弘方的话了。何况刚刚放学,学校里的学生老师肯定还有没有走的。他在这里把动静闹大,围观的人一多,林弘方无论如何也不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再做什么。
跟着林弘方来的人听到林暮亭放狠话,脸上都有些不自然。他们都是一群十七八岁的孩子,弄到鱼死网破的地步他们可不敢想,也不想时刻担心被人报复。
林弘方也不是个傻子,见状便把林暮亭往洗手间里面堵,摆手示意其他人在门口守着,自己来动手,“哟,小少爷气性大了呀,都威胁起咱们老少爷们来了啊。今儿个就让哥哥教教你,怎么个儿做人。”
林弘方话刚落地,劈头盖脸就是一记耳光,打在林暮亭脸上,林暮亭不妨他突然动手,没有任何防备,一只手上的拖把立时便掉在了地上,脸上也飞快地起了印子。
林暮亭只有不到一米七的个子,如何能够跟人高马大,身高足足一米八几的林弘方比力气。两只手被林弘方一只手给制住,林暮亭整个人被掀翻在地,高大的少年不住朝着林暮亭背上拳打脚踢,大声叱骂,“进了实验班很得意是吧?都是姓林的,踩了我一脚,心里很高兴是吧?他妈的也不撒泡尿看看你是个什么弱-鸡德性,你那个婊--子妈成天宣扬你又进了实验班,牛-逼了是吧?你再牛-逼,老子打了你,你他妈还能让警察来抓老子?”
林暮亭拿出了所有的勇气跟力气,死命反抗,偏头照着林弘方的手就是死力咬了下去。
他心里面没有了任何质问林弘方的想法,更没有求饶的害怕。
他也是一个男人,他是一个值得林君绰骄傲的男人,他凭什么要忍受林弘方这种暴徒!
林弘方何曾想到昔日只知道唯唯诺诺的林暮亭竟然有了这样的气性,手臂竟然被林暮亭用牙咬出了血迹斑斑的牙印,他当即痛得放开了林暮亭的手,一脚下狠力把林暮亭踢了出去,痛得龇牙咧嘴,“小王八蛋儿,长能耐了啊,敢咬我了。今天不照看你一顿,你还当老子是吃素的!”
林暮亭被踢得跌倒在地上,拿起跌落在地上的拖把,照着林弘方就打了过去,双目赤红,整个人仿佛不要命一般,“你今天要不就打死我。只要我有一口气,我一定弄死你!”
武力值的绝对优势让林弘方没费什么力气,就又把林暮亭打倒在地上,他踩着林暮亭的背上,露出一个蔑视的笑来,“哟,咱们小少爷硬气了啊。你今儿要是不还手,老子还能出出气就走。你今儿这么牛-逼,老子要是不从你身上刮下一层皮来,以后怎么在这地界儿混下去。”
林暮亭想站起来,却被林弘方用了更大的力气踩了下去。
他身上因为做卫生脱下了外套,一件浅紫色的毛衣到处都是灰尘脏污,还有洗手间的水渍,嘴角破了,脸上已经开始红肿,却吐出一口含着血的唾沫,“你等着死吧!”
“不错,真不错”林弘方实在没想到跟个懦夫一样的林暮亭能撑到现在,还能这么大戾气地对着他说话,一脚狠狠地踩了下去,“我倒要看看,你怎么让我去死。”
即便是清平苑出手,他也是林氏族人,他们家还是比林暮亭家有地位有权势多的林氏族人。林君绰身为林氏族长,怎么可能不顾忌着整个宗族的眼光。
而林君绰如果置之不理,林暮亭一家子就跟臭虫似的,任他搓圆捏扁。
大象会为踩死一只蚂蚁而感到难过吗?
蚂蚁根本不配被大象看进眼里。
在这么推搡间,林暮亭藏在毛衣下面的一根链子露了出来,吸引了林弘方的视线,被林弘方一把扯了下来,“哟,这是什么稀奇玩意儿,被小少爷这么藏着掖着。”
那是林君绰送给他的结婚戒指!
林暮亭不好在这个年纪戴上这样的戒指,便把它做成了项链,整日都戴在身上。
他整颗心都随着林弘方手上的项链而嚎叫,用尽所有力气嘶吼,“把它还给我!林弘方,你敢碰它!”
“啧,我碰了它,你要怎么样?”林弘方岂是会被林暮亭威胁的人。相反,越是被威胁,他心里就越是有一种凌-虐的欲-望。
世上的人天生就有等级,像林暮亭这样的渣滓,本来就该被他践踏。
他一手抓着林暮亭的衣领,把林暮亭拖到了厕所的蹲式便坑,一脚踩在林暮亭身上,抓着林暮亭的头到屎-尿没有冲干净的地方,“拿着个地摊货装上等人了是吧?老子今天就把它扔了,你能把老子怎么着儿?”
满屋子臭味的便坑上,林暮亭疯了一般拼命地挣扎,哪怕是沾到了屎尿也没有发觉,只求能够把那颗跟林君绰眼睛一个颜色的绿宝石戒指抢回来,嘶吼声中已经带了哭腔,“林弘方,你敢!我一定要杀了你,我一定会杀了你……..”
伴随着少年凄厉的哭喊,那条用银色链子串着的墨绿色戒指,在他眼前被扔垃圾似地,扔到了混杂着屎-尿的便坑里。
※※※※※※※※※※※※※※※※※※※※
感谢兮花桃辞扔了1个地雷(^o^)~
香蜜之携手同舟 功德成神指南(快穿) 星光攻略 穿书死遁后,病态剑尊囚禁我 系统强迫我花钱 重生之戚悦 降雨明天结束 独家盛宠:夫人,请指教 穿越五零年代当学霸 无敌剑神 反派深受喜爱 农门福妃 吞噬星河 八零年代大美人 和塌房顶流结婚的日常 神探萌妃 我拍戏不在乎票房 请你别这样 不二之臣 仙贤
萧墨穿越到了一个夜晚僵尸横行的世界。身怀系统,杀僵尸,爆装备。白天,他是个普通学生,帅的平平无奇老实无害夜晚,他化身僵尸猎人,强的世界颤抖全民崇拜。第一天。萧墨我喜欢你,请跟我在一起。校花对不起,僵尸猎人才是我的白马王子,我们绝无可能。萧墨第二天。萧墨我喜欢你,请跟我在一起。天后抱歉,我...
宋悦意与谢璟令定下了婚约。准备嫁娶之前,被谢家老夫人接过去侍疾。她明知谢家人想利用她的身份和人脉有所作为,她亦装作不知,兢兢业业为他们办好每一件事,为谢璟令铺就青云路只因她认定了这桩婚事,便会一心一意。人家却对她冷若冰霜,离我远点!她以为他性情向来如此。最后才知,人家只是对她才冷若冰霜,他有爱若眼珠子的青梅竹马,阿盈,今生今世,我只承认你是我的妻子。这辈子,我绝不负你。他和他的阿盈还暗地育有一子,并且不知何时就已对她下毒,令她不能生育,随后让她因愧疚将他们的三岁小儿过继到名下,成为她的嫡子。在她死后,他不仅可以光明正大娶青梅,让父兄因她的缘故继续帮扶他,还让他们的儿子日后能在宋家登堂入室如此经历,只当噩梦一场,梦醒时却正处于险境,性命堪忧之际。以为她一个离家千里之外的弱女子,孤立无援之下,就能任人宰割了去?在未吸干她最后一滴血之前,他们左右都不愿退婚。那就莫怪她要以进为退,抛却端庄贤良,不走寻常路,让那些烂人无路可走。如果您喜欢另谋高嫁表姑娘休想退婚,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蚀骨迷情总裁没我你不行简介emspemsp关于蚀骨迷情总裁没我你不行惊!传闻中活不过30岁的霸总结婚了!吃瓜群众们坐等霸总去世,等他的小娇妻继承百亿遗产。然而霸总不仅没死,还带着他的小娇妻,一边蜜月旅行,一边把事业扩展到了泰国,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顺路还生了两个超级可爱的萌娃。记者请问是什么让您坚持活了下来?狂炸拽霸总主要是靠吸老婆续命首发po18asiaωoо1⒏υip...
快穿后我渣了反派大佬简介emspemsp关于快穿后我渣了反派大佬quot一个不按常理出牌的逗比穿到任务世界当工具人的故事。瑜笙剧本里你明明不是这样的!反派boss什么样?瑜笙剧本里你日天日地日女主如今你日天日地日反派嗯?瑜笙(小声bb)我***权势滔天的腹黑丞相主动躺平娘子放心,天天就是天天。软萌单纯的小狐狸主动露出了毛茸茸的耳朵和尾巴,脸颊鼓了鼓尾巴给笙笙摸,今晚可不许哭哦~偏执狂学霸冲进火海,冰凉的吻落在她唇角我的世界太安静,静得能听...
三胎萌宝霸气爹地吻上瘾简介emspemsp关于三胎萌宝霸气爹地吻上瘾五年前不动女色的墨北宸,在医院里找到最完美的卵子,生育下三胞胎。五年后三个小家伙,嚷嚷着要妈咪。墨北宸你们没妈,我是你们的爹,也是你们的妈。想要我找女朋友更是不行。大宝那我们自己去找妈咪。二宝大哥,那个美女好漂亮,我想要她做我们的妈咪。小宝我也想要她做我们的妈咪,以后我们都跟她睡,不要爹地了。然而,那个口中说着他们没有妈咪的家伙,却一把将小女人抓入卧室,反锁门板。三个萌宝...
穿书团宠腹黑小娇包别人穿书都是穿成公主皇后妃子,偏偏季裳初穿成了一个跟剧情毫不相干的人?毫不相干也就罢了,穿过去的第一天还经历了了屠村,父母双亡?季裳初郁闷。为了好好活下去,她自然是要抱个好大腿。战无不胜能文能武风姿绰约的晟王便成了她的亲爹首要人选。从此,晟王身后多了一个小娇包爹爹长,爹爹短,爹爹的养老初初管。太后哀家的孙女真可爱。皇帝朕的小侄女真可爱。闻太师本座的孙媳妇真可爱。楚尧???晟王爷千防万防,防得了近贼,却没防住远贼。医蛊少年宋玄卿,历尽天下冷暖,过眼风情万千,却独独败在了西楚小郡主的石榴裙下。数年之前,季裳初机缘巧合拾得一块血玉麒麟,数年之后,她被蛊神宋玄卿逼至墙角,那人如同皎皎天上仙般不染凡尘,邪魅一笑便足以勾魂。小郡主可知,您身上佩戴的血玉麒麟,乃是宋家儿郎的定亲之物,小郡主佩戴此物多年,那宋某,也就只能认下小郡主这未婚之妻了。季裳初!!!如果您喜欢穿成大反派的团宠闺女,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