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篝火噼噼啪啪的燃烧。
上面温热着肉干和胡饼,甚至还有一锅鲜美的蔬菜汤,左诗虽然不是什么绝世名厨,却总是能在不经意间,用最为普通的食材,给人异样的惊喜。
沈炼缓缓的散出纯阳罡气。
柔柔的、暖暖的罡气,给人一种被母亲怀抱的感觉,好似不是在沙漠,而是在草长莺飞、杂花生树的江南。
沈浪忍不住吐槽道:“你总是那么的奇怪,能把快的变成慢的,能把轻的变成重的,能把罡气变为柔劲。”
事实上,沈炼最初练武之时,也是一板一眼的修行,认真打熬筋骨。
待到根基有成,再加上韦青青青传授的妙法,以及自在门一脉,独有的开拓性的脑子,使得武功很不正常。
快如闪电的葵花点穴手,被沈炼变成了葵花金刚指、葵花千裂手,一指头能砸断七根肋骨,把人打昏过去。
隔空点穴的一阳指,被沈炼变成了内用的版本,先天纯阳之气在奇经八脉回旋游荡,吞吐天地元气,让沈炼的体魄变得更强,也能以此修复损伤。
别人家的龙虎交汇,是体内的阴阳龙虎之气,沈炼是双爪擒拿手法。
别人家的护体罡气,是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沈炼是绵绵无尽的暖阳。
以沈浪的见识,也没见过这么奇葩的护体罡气,偏偏非常的适合沈炼。
举个例子,先前沈炼与霍休拳脚对轰之时,如果沈炼用的是刚劲,哪怕完成金刚变身,也会被霍休给轰破。
纯阳罡气不怕被轰破。
这玩意儿是厚厚的棉絮,是潺潺流过的小溪,似乎随手就能轰破,却又能在被轰破之后,瞬间恢复成原样。
霍休可以重拳轰碎纯阳罡气九百九十九次,沈炼就能轻松恢复一千次。
耗到最后,霍休三层防御,硬生生被沈炼轰破,沈炼却仍有再战之力。
唐竹权嘟囔道:“他奶奶的,这他妈的鬼天气,还好有你们兄弟,否则我这身肥肉,早晚进入野狼肚子。”
胡铁花哼哼唧唧的扎心:“我觉得这很不错,你的油水足,能够让野狼多撑几天,也算是积了点儿功德。”
“老子肯定会拉着你。”
“你的轻功能追到我?”
“我现在肯定追不到你,等我死后变成鬼魂,你就跑不掉了,我每天都在你眼前晃悠,在你耳边放声高歌。”
楚留香觉得这俩活宝聊天,越说越不是人话,立刻转移了话题。
“我听说古人到了大沙漠,都需要写诗抒怀,状元郎有何想法?”
沈在宽道:“我的文采比起那些大文豪差得远了,作诗贻笑大方,不如吟诵几首,算是为诸位助助兴。”
沈在宽的才华,肯定比在场所有人加起来更胜十倍,但如果作诗,众人肯定会下意识去比对王昌龄、高适、岑参等人的名篇,那是肯定比不过的。
倒不是才学方面的问题,而是没有相关的经历,诗歌乃是有感而发,唯有亲身经历过,才能写出传世名篇。
有人没见过景色就能写诗。
那个人叫李白。
那首诗叫《梦游天姥吟留别》。
有人没见过楼阁就能写文。
那个人叫范仲淹。
那篇文章叫《岳阳楼记》。
还有人游错景点亦能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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