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39章 沈炼你败过么(第1页)

任何天才都是需要历练的。

没经过历练的天才绝不是高手。

无论是诗歌、文章、舞蹈、厨艺、练武、打仗,各个方面的高手,都一定经历过波折,不可能完全顺遂。

高手是学出来的、练出来的、打出来的,但不可能是“顺”出来的。

哪怕是号称位面之子的刘秀,也曾有过躬耕陇亩、潜龙在渊的时光。

孟子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培养天才最忌讳一帆风顺。

哪怕是沈炼,由于最近的日子过的比较顺遂,不可避免的失了谨慎。

骄兵必败。

自古以来不知有多少高手,逆境中奋起反抗、决死一击、反败为胜,好不容易开创事业,却由于太骄傲,被对方奋起反抗、决死一击、反败为胜。

这似乎形成了一个循环。

一个经过千年时光验证,很少有人能够打破的,浮沉兴衰的宿命轮回。

所以古人说,胜不骄,败不馁。

沈炼口若悬河,为澹台镜明讲解各种历史典故,用无数的例证,证明孟子说得对,证明顺遂可以毁掉天才。

“失败并不是什么坏事,失败的经历是非常宝贵的经验,只有亲身经历过惨烈的教训,才有深刻的记忆。”

“沈大哥,你败过么?”

“当然。”

沈炼最年轻气盛的时代,曾经偶遇上官天野,然后双方打了起来,被上官天野轻松拍倒在地,再起不能。

幸亏郭不敬及时赶来救援,否则沈炼很可能要在上官天野隐居的地方,搬年石头,然后再拜他为师。

澹台镜明忽然觉得有些不对,沈炼的话似乎有些矛盾:“沈大哥,我觉得袁承志,似乎很是顺遂吧?”

沈炼摆了摆手:“以武功而言,温老大比袁承志强出一筹,再加上刀枪不入的十三太保横练金钟罩,就算袁承志手持碧血剑,想赢也非常困难。”

“他该怎么赢?”

“用自己的拳头取胜。”

……

烂柯山。

袁承志和温老大的战斗,就如同沈炼分析的那样,杀的鲜血横飞。

温老大虽然有金蛇剑助阵,但没有聚光的手段,不能发挥出威能,反倒是袁承志的碧血剑,威力更强一些。

双方激战数百招,袁承志靠着华山养吾剑法,终于占据优势,一剑挑开金蛇剑,随即中宫直入,直刺心脏。

“铛!”

只听得一声金铁交鸣,袁承志虽倾尽全力,却伤不了温老大半分。

袁承志惊呼道:“你这是……十三太保横练金钟罩?你竟然把十三门法诀练到大成!你藏的真是好深!”

温老大得意的狂笑:“袁承志,不管沈炼传了你什么妙招,只要破不了我的金钟罩,今日你就必败无疑!”

“我不信!”

袁承志怒吼一声,左手破玉拳连连狂攻,右手碧血剑猛砍猛斫,只听得叮叮当当之声,温老大纹丝未动。

“打够了吧,该我了!”

温老大发出狮子般的狞笑,硬顶着碧血剑冲向袁承志,只攻不守,招招皆是以伤换伤,全然是不要命打法。

这就是横练气功最大的优势。

只要不破防,我就能和你玩命。

一招换一招,我毫发无损,皮肤上有条白印,你换得起我的拳脚么?

洪荒:从巫兵到混元无极大罗仙  拥有绿茶系统后我成了万人迷  转生诸天当幕后大佬  随身博物馆  我给大佬开车的这些年  快穿:人人都爱恶毒女配  圣纹魂序  本道祖文成武德  都市之巅峰小神医  重生后,我决定回归乡村  情商20学霸,造出芯片正常吧?  帝国第一驸马  关于我在原神当假面骑士这件事  LOL:野区之神  厉少夫人今天又去天桥摆摊了  开局签到八个宠妹狂魔  拥有外挂的我杀穿副本世界  白日幻想仙  拯救宇智波,从掀桌子开始  穿成农门恶婆婆  

热门小说推荐
至尊神殿

至尊神殿

至尊神殿简介emspemsp(又名至尊神殿至尊龙帝)(主角名陆鸣)一代天骄张浩然得到至宝人皇印,却惨遭兄弟陷害,附身于小家族落魄少爷身上。看落魄少爷手握至宝,如何崛起!既然上天给了我重活的机会,那我定要报仇雪恨,恣意...

总裁老公,别傲娇!

总裁老公,别傲娇!

总裁老公,别傲娇!简介emspemsp关于总裁老公,别傲娇!渣爹恼羞成怒,被迫联姻之下,她仓促嫁给了封家的残疾少爷。可是说好的残疾可怜柔弱无助呢?惹不起躲得起,揣着肚子里两个崽,她准备收拾东西跑路了。...

仿生纪元

仿生纪元

陆文重生为家政型仿生人本以为这辈子就这样做做家务了可被雇主带回家的第一天,他得到了这样两条指令不要去三楼。在后院挖一个可以埋下成年人的坑,挖深一点。如果您喜欢仿生纪元,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三婚完美,总裁二擒天价前妻

三婚完美,总裁二擒天价前妻

如果您喜欢三婚完美,总裁二擒天价前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我绝世剑仙,十大名剑震江湖

我绝世剑仙,十大名剑震江湖

南决有个传说,北离十三皇子,十岁入逍遥,十六踏神游,十七灭前南决,上灭一国下洗朝纲!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杀神却有着一个不为人知的一面钦天监天煞孤星?帝星黯淡!北离危矣?胡错杨放你娘狗屁,本后的孩子怎会是灾星!一群老神棍我忍你们很久了!明德帝皇后慎言!形象!注意形象啊!萧楚河什么弟控?我才不是弟控!...

跟娇媳妇回村,豪门公子接地气了

跟娇媳妇回村,豪门公子接地气了

老是忘记是富婆的富婆傻白甜公子哥林楚乐为了找人陪和领到遗产终于在相亲八十八后成功闪婚,有钱了谁还上那破班,林楚乐要带闪婚老公回农村老家,外表酷酷的老公反差萌说话夹子音,见啥,啥都好奇,坐三蹦子,哇,好拉风。看到土灶大锅哇,好酷还好打脸,前一秒吃东西,真脏,下一秒,真香。爱好跟孩子玩,成了村里最大的...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